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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农业农村局、钦北区财政局成文日期:2025年07月31日
标  题: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钦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北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农发〔2025〕18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效力状态:

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钦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北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8-01 16:35     来源: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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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有关股室、二层单位

钦北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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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钦北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工作,因地制宜引导种植主体通过开展稻稻肥(含兼用绿肥,下同)“双季稻+”轮作方式,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大面积单产提升,稳定双季稻生产,提高耕地质量和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培肥地力,增加效益,促进传统双季稻稻作区的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实施范围和轮作模式

2025年实施双季稻轮作任务面积0.94万亩。

(一)项目实施镇选择。经各镇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确认,确定在全区11镇实施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在双季稻种植区内,重点支持规模相对连片50以上,优先选择靠近公路主干道、排灌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开展轮作。项目以支持开展稻稻肥轮作模式,带动促进双季稻生产,提升稻田土壤地力水平。

(二)补助模式。主要支持稻稻肥轮作模式按照每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测算下达补贴资金。

三、资金补助对象、方式、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项目使用下达的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耕地轮作休耕)资金141万元。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的第三方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二)补助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实施主体,签订服务协议,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落实补助。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落实,待项目建设完毕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

(三)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1.第一部分94万元:用于犁耙、开沟、起垄、种子、播种费用(包含机械及人工作业费用),补助标准为100/

2.第二部分47万元:用于示范点建设所需的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技术培训、田间肥药管理、制作标牌、委托第三方验收、项目结算审计等费用,每亩补助约50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基层干部、农民、各类粮食生产主体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及时组织主体申报。

(三)签订轮作协议。区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冬种情况进行验收和抽查核验。项目阶段性或全部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抽查核验。

1.轮作面积验收。犁耙、开沟、起垄、播种面积验收,轮作面积以采取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测绘面积为准。

2.产量验收。按相对连片1000亩左右作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随机抽取5样本,鲜草产量达亩均400公斤(含)以上为合格。产量验收应202635前完成,不得影响春耕生产。

3.对验收不达标的地块,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实施主体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复验,对复验仍不合格的,按验收合格的面积进行结算补贴资金。验收结果在项目实施区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兑付补贴资金。

第一阶段:根据犁耙、开沟播种情况,实施主体可根据实施进度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拨付进度款。

第二阶段:整个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核定后拨付项目余款。

补贴资金原则上在20251210前兑付完毕。

(六)整理台账归档。建立补助台账,台账包含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等内容,及时将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认真开展自评总结。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对轮作区域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可根据技术力量确定项目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点数量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2025年12月15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北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工作组,负责项目实施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和统一调度。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镇材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朝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甘永梅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主要负责人

        宋振校  区财政局农业和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股长

        刘祥坤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负责人

        杨世观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干部

        方增艺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干部

        冼承斌  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

        邓钦阳  区农作物植保植检站副站长

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承担,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和推进工作。

(二)抓好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项目实施指导,督促实施主体配备种子(苗)、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确保满足轮作需要,组织农技人员到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

(三)严明申报纪律。加强补贴实施面积监督管理,严把如实填报面积关口。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四)加强监督管理。抓好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坚决防止资金出现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问题,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支付情况,每月调度上报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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