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负责机关的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负责机关重要文电、应急、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行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息网络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政府采购、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协调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助有关民族事务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涉及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稳定方面舆情的收集、监测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核事项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壮族三月三”活动相关工作。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和相关措施。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民族经济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以及少数民族文化、教育、艺术、体育、卫生等的特殊问题。会同财政部门监督和管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负责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配合扶贫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民族地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训。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民族文化活动和民族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各民族群众之间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对外联系与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负责宗教及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承担宗教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承担宗教稳定方面舆情收集监测分析和研判工作,对涉及宗教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相关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审核事项,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以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7-3686796,传真:0777-3686796,邮箱:qbmz796@163.com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五楼A517。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