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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组织做好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各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4)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等等。
2.机构情况:钦北区民政局属一级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经费由本级预算全额拨款,内设有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
3.人员情况: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参公人员编制8人,实有人数4人;全额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30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遗属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056.30万元,同比增加3644.97万元,增长23.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106.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695.63万元,增长23.98%,主要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需求增加、相应补贴标准提高。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5.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06.7万元,下降47.99%,主要原因是历年资金累计数额减少。
(二)支出总计19087.25万元,同比增加3675.92万元,增长23.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006.8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810.69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导致。
2.卫生健康支出12.30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同比增加0.71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导致。
3.住房保障支出(类)17.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54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导致。
4.其他支出50.91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同比减少22.4万元,下降30.56%,主要原因是减少彩票公益金防疫支出(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5.3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19.71万元,增长17.05%,主要原因是历年资金积累。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9万元,项目支出18709.6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运行220.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64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各镇(街道办)民政办工作经费、春节镇村干部及民政对象慰问金发放;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5.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购买第三方服务资金等;
4.行政单位离退休48.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行政人员的各类生活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
7.儿童福利753.3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
8.老年福利36.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各镇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五保户房屋重建款支出等;
9.殡葬28.53万元,主要用于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支出。
10.养老服务32.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北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项费用;
1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747.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和重度护理补贴;
1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73.4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临时价格补贴;
1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987.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临时价格补贴;
14.临时救助支出724.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15.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23.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48.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精简退职和“文革”遗属生活补助;
1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0万元,用于支付2019年度第三方购买服务(低保入户核查经费);
19.行政单位医疗9.05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0.公务员医疗补助3.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 住房公积金 17.2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26.6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2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91万元,主要用于维修五保村、敬老院、社区服务站建设等费用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减少0.97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2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成本支出。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支出,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保有量,即未产生费用。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100%。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 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成本,2022年度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03 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15.94万元,降低43.12%。主要原因是:控制成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1922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7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1.全年本级预算资金为211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5.72万元,政府性基金7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总体绩效自评得分8.5分,二等。2022年春节慰问14个镇(街道);发放镇、村干部慰问纪念品约1500份;慰问敬老院13个 ;慰问百岁老人、低保户134户;对社会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8万人;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人数737人;遗体火化享受惠民1357人;服务群众满意度为9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3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3013.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春节慰问经费(镇、村干部、民政对象)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文革”遗属人员救济补助资金项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证金费用、残疾人两补项目、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工作经费等都达到95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一级,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以上情况详见2022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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