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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本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做好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指导各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老龄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等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民政局属一级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经费由本级预算全额拨款,内设有办公室、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本局人员情况: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数6人;参公人员编制8人,实有人数5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离休2人;退休2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3,181.62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432.41万元,下降20.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390.55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503.08万元,下降10.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救灾等业务划出,使收入总体有所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791.0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27.61万元,下降40.01%,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未执行完毕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13181.6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432.41万元,下降20.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586.7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018.44万元,下降20.67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救灾等业务划出,使收入有所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68.93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5.03万元,增长10.7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1.1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事务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2019年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36万元,下降28.0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数量减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65.3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5.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分类。
6.其他支出(类)303.7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8.45 万元,下降35.67 %,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社区建设项目、五保村敬老院维修和优抚对象困难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541.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70.19万元,下降40.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执行完毕资金减少。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18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8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3.76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712.01万元,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救灾等业务划出,使收入总体有所减少。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81.62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1,288.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救灾等业务划出,使支出总体有所减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79.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5.9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61.84万元,下降11.87%。其中:基本支出289.01万元,项目支出12,046.9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9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级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民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减少,未使用完本级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作经费。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级资金。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项目支出使用上级资金。主要用于低保、优抚、救灾、社会福利等专项民政业务工作经费。
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30.61万元,支出决算为4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用于发放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退休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3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在职人员减少.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资金没有纳入年初本级预算。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伤残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伤残军人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费。
9.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军人生活补助。
10.其他优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参战民兵、60周岁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1.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级资金。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费支出。
12.儿童福利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
13.老年福利年初预算为4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7%,原因是:该项目决算数含有上级资金。本年支出用到上年结余。用于发放各镇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五保户房屋重建款支出。
14.殡葬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3%,原因是:本年度殡葬支出减少。用于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支出。
15.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12%,原因是:该项目决算数含有上级资金。用于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和重度护理补贴。
1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
1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本年支出用到上年结余。用于发放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
18.临时救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临时救助补贴。
1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原因是:该项目决算数含有上级资金。用于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0.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决算数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农村五保户生活补助。
2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22.拥军优属支出年初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4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9%,慰问经费支出减少,未使用完本级预算资金。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部队,清明节、烈士公祭日祭扫烈士纪念碑和烈士墓活动。
2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社区惠民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2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2%,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9%,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6.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1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
27.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8.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年初预算511.32万元,支出决算为43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1%,原因是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支出减少。用于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
29.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用于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0.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在职人员减少。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受灾地区群众生活补助、倒房重建、紧急转移安置支出。
3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年初预算为2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业务划出。用于受灾区群众衣物救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3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该项目使用上级资金。用于发放受灾地区倒房重建、紧急转移安置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6%。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变动影响,支出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过政府采购节约了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3.7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8.45万元,下降35.67%。其中: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03.76万元,主要用于维修五保村、敬老院、社区服务站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8万元,支出决算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2%;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增加0.28万元,增长90.32%。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9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2%;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增加0.28万元,增长90.32%。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7个批次、共计62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个批次、6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检查增加。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比2018年度减少4.22万元,降低17.6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钦北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09%。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滚动性较强,在数据更新上有时会不够及时;二是高龄补贴制度在我区实施已有好几年,但仍有一部分老人不知道这笔补贴的存在,群众知晓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更新我区80周岁以上及老年人口的数据;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高龄补贴的制度知晓率。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化,在申报过程中身份证、姓名和卡号填写错误率高,导致与数据库信息比对存在误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与残联、银行、乡镇协调沟通,共同协商可行的简化手续办法, 既缩短了审批时间又让残疾人得到了方便。
特殊困境儿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孤儿监护不力,缺少家庭温暖。对孤儿实行“保底”救助,有效保证了孤儿基本生活。但因缺乏对监护人行为规范监督机制,只能通过道德观念约束个人行为,所以对孤儿监管不力、照顾不周的行为仍有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定期增长机制。根据孤儿基本生活费就是孤儿的“救命钱”,应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确定孤儿补助标准,并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定期提高补助标准,形成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得到有效救助。同时,着力提高病残孤儿救助养育标准,解决医疗补助问题。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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