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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16 00:00     来源:钦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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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局主要职能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做好退伍安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做好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指导各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老龄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等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内设 7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双拥办、救灾救济股、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行政区划和地名股;下设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婚姻登记处、扶贫公司、减灾扶贫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承担区委、区政府两个议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即双拥办、老龄办,负责双拥办、老龄办日常事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局核定编制数24人,其中行政 8人,参公管理10人,其他全额事业 6人;其中在职26人(行政 10人,参公管理 10人,全额事业管理 6人);退休 16人,离休 2人;遗属 2 人;公益性岗位1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 2633.61万元,同比减少464.59万元,下降17.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32.24万元,同比减少464.6 万元,下降15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37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 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6年增加退休人员4人,2017年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减少。2、项目支出中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63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3%,同比减少4.96万元,下降1.3 %;项目支出236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6 %,同比减少462.37万元,下降16.3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6年增加退休人员4人,2017年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减少。2. 项目支出中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 0 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605.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8%,同比减少428.22万元,下降1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1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0.76万元,下降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 1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 %,同比减少0.82万元,下降4.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3 %,同比减少4.96万元,下降1.3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0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6%,同比减少8.52万元,下降3.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0.8 %,同比增加12.21万元,增长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5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7%,同比减少7.26万元,下降17.3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236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6 %,同比减少462.37万元,下降16.3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8.5 %,同比增加113.15万元,增长1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5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91.4%,同比减少575.52万元,下降21%。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632.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272.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60.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00.75万元。 

⑴基本支出预算 199.75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⑵项目支出预算 101万元,其中:

①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用于结婚证工本费支出、民政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低保工作经费等15万元,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10万元。

②拥军优属48万元,用于春节、八一节、清明节、优抚对象、民兵集训、双拥广告牌等拥军优属活动方面的支出。

③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经费8万元,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经费,全区地名资料采集、归类整理、编辑和地名数据录入设备等支出。

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万元,用于2017年钦北区村(居)委换届选举经费。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81万元,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15.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4万元。

3.义务兵优待金651万元。

4.退役士兵安置90万元。

5.儿童福利5万元,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差额部分。

6.老年福利9万元,发放各镇敬老院、五保村管理人员工资。

7.殡葬24万元,开支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本级负担20%部分。

8.残疾人就业和扶贫85.2万元,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地方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25万元,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支出,政策性农房保险(本级负担部分)。

10.临时救助支出400万元,用于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

1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970万元,用于发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 11.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住房公积金16.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其他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其他收入安排1.37万元,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4 万元,比2016年预算2.08 万元减少0.24 万元,同比下降11.5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压缩公务接待方面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1.84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下降11.5%。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与去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民政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北区民政局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1个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双拥办、救灾救济股、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行政区划和地名股;下设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婚姻登记处3个事业单位

纳入钦北区民政局部门预算的3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发放中心,钦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钦北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99.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民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89万元,同比减少67万元,下降26 %,其中:集中采购1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减少67万元,下降26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89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不保留公务用车编制。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5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96.2万元,其中:局本级5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义务兵优待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51万元;退役士兵安置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0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项目经费预算 85.2万元;临时救助项目,项目经费预算40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70万元。

    

                                    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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