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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北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6〕11号)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精神,现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2日批复的大直镇、大垌镇、长田街道42条街(道)路巷命名予以公布。
大直镇、大垌镇、长田街道42条街(道)路巷命名自批复之日起使用,请按照公布的地名贯彻执行。
附件: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直镇、大垌镇、长田街道街(道)路巷命名的批复(北政函〔2025〕75号)
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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