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2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钦州市钦北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变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北民复〔2025〕1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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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你会报来《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钦州市钦北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潘振华变更为利开钾,住所由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一楼B109室变更为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六楼A610室,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共钦州市钦北区文明办变更为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特此批复。
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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