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编制了《钦北区林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钦北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0777-3686012)或电子邮箱: qbqly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置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在钦北区林业局门户网站和各种公开宣传栏上对外公开。同时,明确了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主动过问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签制,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保障了部门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8年,钦北区林业局健全各项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内容保障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多项制度,编制职权目录,并在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工作实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根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结合年度工作情况,及时修改更新了《钦北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应内容,经区政务办审核后在政府政务公开网钦北区林业局页面上发布,并及时跟踪和及时补充更新,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全面、准确、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积极主动公开领导班子、机构简介、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处罚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钦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主动更新并公开信息176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10条、其他信息42条、工作动态信息65条、部门文件信息50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1条以及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等3条。
(三)公开方式
1.通过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企业、法人、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公众诉求。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由于无申请,尚未建立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库。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尺度较难把握,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股室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部分科室提供的信息不够及时,致使政务公开平台部分栏目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加大对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提升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同时,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不断丰富和细化公开的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