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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林业工作实际,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各项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3年度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3年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置六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在钦北区林业局门户网站和各种公开宣传栏上对外公开。同时,明确了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主动过问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保障了部门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认真执行《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内容保障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多项制度,编制职权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在2011年《钦北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础上,2013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及时进行了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为了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载体,把门户网站打造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公告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3年我局在各类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无虚假和不完整情况。
(二)通过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45条,内容涉及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3年我局未收到企业、法人、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公众诉求。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由于无申请,尚未建立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库。
四、存在问题及2014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有待完善。虽然已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明显,功能还不够强大。
(二)2014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政府机关作出不懈努力。
一是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同时,增加受理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为群众服务。
二是抓住林业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需要公开的信息,特别是关系到涉及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其他
本年度报告在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北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钦北区林业局,邮编:535000,电话:0777-3686012,电子邮箱:qbqlyj@163.com)。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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