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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1-23 00:00     来源:钦北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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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2年度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2年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置六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培训等活动,对如何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建立工作的相关机制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以此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为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认真执行《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完善了《钦北区林业局听证会制度》、《钦北区林业局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钦北区林业局咨询论证制度,《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使政务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1年《钦北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钦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础上,2012年我局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及时进行了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为了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载体,把门户网站打造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公告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2年我局在各类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无虚假和不完整情况。

(二)通过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7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2年我局未收到企业、法人、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由于无申请,尚未建立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库。

四、存在问题及2013年工作打算

我局虽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缺乏刚性规范,随意性较大。

下一步,我们在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依法规范,增添措施,不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我局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股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对股室的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局办公室和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及时发布。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动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加大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其他

本年度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北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钦北区林业局,邮编:535000,电话:0777-3686012,电子邮箱:qbqlyj@163.com)。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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