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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县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3)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按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指导监督各行业按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开展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林下经济开发,发展林下种养。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7)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全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林业系统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巡护、林区火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区监测预警、林区火源管理等森林防火工作并督促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9)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区级资金、国有资产,提出全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土地沙化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11)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林业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和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共设2个股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林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股)。4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即广西王岗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钦北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钦北区林长服务中心、钦北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6年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47人,实有在职4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1人。具体情况如下:
局机关编制数47人,编内实有在职4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702.70万元,支出总预算702.7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预算数807.56万元,减少104.86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2026年项目支出同比减少了137.00万元,下降94.98%。总支出较上年预算数807.56万元,减少104.86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2026年项目支出同比减少了137.00万元,下降94.98%。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总收入702.70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807.56万元,减少104.86万元,下降12.98%,收入总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项目支出同比减少了137.00万元,下降94.48%,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2.70万元,占总收入100.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70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86%,同比增加32.14万元,增长4.85%;项目支出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同比减少137.00万元,下降94.48%。支出总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项目支出同比减少了137.00万元,下降94.48%,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08%,比上年增加5.13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3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比上年增加3.41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3)农林水支出51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30%,比上年减少116.94万元,下降18.50%,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5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3%,比上年增加3.54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94.70万元,占支出预算98.86%,比上年增加32.14万元,增长4.8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05.5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7.17%,比上年增长37.82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2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24%,比上年减少1.79万元,减少3.03%,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1人的相关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59%,比上年减少3.89万元,减少10.87%,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1人和遗属人员2人的相关补助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00万元,占支出预算1.14%,比上年减少137.00万元,下降94.48%。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75.00%,比上年减少14.08万元,减少70.12%,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用的项目支出预算。
(2)资本性支出2.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25.00%,比上年增长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预算。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0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70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单位离退休26.30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1人的补助支出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65万元,比上年增加6.29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行政单位医疗30.18万元,比上年增加3.41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行政运行507.05万元,比上年增加20.06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00万元,下降68.00%,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
森林资源培育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
住房公积金58.52万元,比上年增加3.54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费用的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0万元,比上年预算10.8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0.93%,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在保证日常运转的条件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制度。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计划安排人次0次;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70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下降12.5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来访上级主管单位,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1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1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同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车辆运行费用。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行政运行57.26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59.05万元,减少1.79万元,下降3.0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1人的相关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2.92万元,下降59.35%,其中:集中采购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92万元,下降59.3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3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所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局本级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0(二层)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钦北区林长工作经费项目7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推进钦北区林长制正常实施。
重点项目二:协助区综合执法大队林业执法办案工作经费1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配合钦北区综合执法大队完成2026年度钦北区林业执法任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形成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社会安定。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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