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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9 13:15     来源:钦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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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并结合钦北区教育局工作实际,编制了《钦北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qbqjyj/zfxxgkgzndbg_34/t15661223.shtml/)。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我局负责统筹钦北区教育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单位有分管领导、有专人承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与局各股室、学校、幼儿园上下联动、协调有序。一是在钦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人事信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全文电子化100%。2022年4月,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起诉的案例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年内我局更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政务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

2.加强“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及时对信息查阅点文件进行补充、更新,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概况、机构负责人、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建议提案答复、学校简介等板块。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绩效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文件公开属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另外,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得到有效落实。2022年内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责任追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2年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首先是进一步拓展了学生资助、城区学校学生就读等领域的公开信息,及时公开了家庭困难学生和城区热点学校招生的动态情况,公开的信息多达15000多条。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助下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的方式仍存在单一化、陈旧化问题。二是各股室公开意识不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2023年,我局将继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认真梳理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涉及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钦北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信息、义务教育学校名录、招生政策、学生资助等信息。 

    (二)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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