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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0年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到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补偿对象基层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广西学生资助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2022﹞9号)附件10。若遇到相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全日制高校毕业证;
(三)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为录用相关文件);
(四)广西农信社储蓄卡或存折;
(五)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为毕业生连续缴纳3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可从有关系统查询下载。缴纳社保的单位原则上为签订劳动合同基层单位,非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的需要情况说明,如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主管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需要开具情况说明或招聘文件写明出处;
(六)基层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七)在职在岗工作情况说明材料;
(八)《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证明》;
(九)其他材料(如二次分配工作地材料或调动材料)(复印件),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以上材料需原件扫描成PDF版或插入图片到WORD文档上传至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四、申请途径
个人申请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3月28日。
网址:http://gxzz.gxeduyun.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广西学生资助网)
系统操作流程:学生注册登录——填写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附件——上报。
学生先在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县区在系统审核通过后,须本人亲自将所有上传到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钦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导出申请表由申请人当场签字确认。
为方便大家沟通和联系,请各位申请人加入学费补偿群,QQ群号:731202505,加入时请自报姓名、就业单位和毕业年份,加入后请按“单位+姓名”修改群名片。在补偿款未全额发放前,请勿退出此群。未尽事宜请联系钦州市钦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7-3686002。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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