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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县级,隶属钦北区,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决算数据由大寺镇中心小学及所管辖28所村级完全小学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028.41万元,同比增加403.00万元,增长6.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028.4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03.00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2.上年结转和结余40.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支出总计7028.41万元,同比增加403.00万元,增长6.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6221.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54.04万元,增长9.77%,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19.6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7.44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未及时下达退休老师职业年金记实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87.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92.89万元,下降51.41%,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以后不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4.年末结转和结余40.7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不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8.14万元,项目支出980.2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37.62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的日常运转及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学前教育资源及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的支出。
2.小学教育6171.15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的日常运转及缴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非法占用土地罚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方面经费的支出。
3.特殊学校教育12.2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业务发生的所有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116.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的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87.8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8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不安排出国(境)支教。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各中小学参加各类教育教学会议、重大活动和教育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从节约经费角度出发,压缩不必要的接待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从节约经费角度出发,压缩不必要的接待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校2024年度项目14个,项目支出总额1769.6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764.6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8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72%;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2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项目经费未及时下达。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申请项目经费,提高项目资金支出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大寺镇中心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5.06万元,执行数为34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大寺镇中心小学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3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2.46万元,执行数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3.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大寺镇中心小学非税征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1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3.00万元,执行数为195.82万元,完成预算的60.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部分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大寺镇中心小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36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9.95万元,执行数为3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部门预算绩效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小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2.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小学
2025年8月5日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719266,联系人:玉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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