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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04 08:35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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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实施小学学历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教学方针政策,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活动,服务于人民,为社会培养“四有”新人。本级设置包括内设机构:党建办、办公室、后勤处、政教处、教导处、书记室、校长室、财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是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管辖下的一所全日制县级完全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2级,单位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核定编制数406人,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钦北区大直中心小学2024年年末在职教职工人数为463人。其中在编教师358人,特岗教师34人,镇聘代课教师71人,退休教师223人;年末学生人数为6014人。下辖25所村完小、1所幼儿园和2个教学点。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637.72 万元,同比增加481.48万元,增长7.8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6637.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81.48万元,增长7.82 %,主要原因是入编教师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 6637.72万元,同比增加481.48万元,增长7.8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5870.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644.28万元,增长12.32%,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福利水平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69.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87.03万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98.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同比减少76.02万元,下降43.66%,主要原因是20248月以后不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3.43万元,项目支出964.2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支出50.6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2.小学教育支出5818.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3.其他特殊教育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特教学生教育支出。

4.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支出方面。

5.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1.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7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退休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8.32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7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同比无增减。

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9个,项目支出总额1314.96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39.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4.2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6.69%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74.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5.7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3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项目经费未及时下达。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申请项目经费,提高项目资金支出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0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7.35万元,执行数为32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幼儿园非税征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6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2.75万元,执行数为181.51万元,完成预算的89.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部分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预算绩效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2.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中心小学

                         202584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819310,联系人:胡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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