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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助学贷款首贷办理方式
钦北区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无需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
二、首贷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钦北区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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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材料 |
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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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
办理流程可参照《钦州市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贷款办理说明》相关内容或现场由办理志愿者指导。
三、贷款资格认定与贷款预申请
未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一)2025年毕业于广西区内所辖高中、中职学校且在就读学校已经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的我区户籍学生,有贷款需求的,可直接到钦北区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
(二)2025年毕业于钦州市所辖高中、中职学校,在校期间未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且不属于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高中阶段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有贷款需求的,请先向原就读高中、中职学校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通过后再前往钦北区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助学贷款。
(三)不属于钦州市所辖学校毕业且有贷款需求的首贷学生,未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的,请按规定持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钦北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资格认定,资助中心按照初审接待—访谈宣传—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程序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后,再办理助学贷款。
四、2025年助学贷款首贷办理时间、办理地点
(一)钦州市钦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钦北区教育局一楼,电话0777-3686002),办理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周末和节假日不办公),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小董镇代办点(小董中学校园内,联系电话:0777-5681058),办理时间:8月13日至8月28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办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大寺镇代办点(大寺中学校园内,联系电话:0777-5718813),办理时间:8月13日至8月28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办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平吉镇代办点(平吉中学校园内,联系电话:0777-5126007),办理时间:8月13日至8月28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办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首贷学生可以根据实际选择所在乡镇助学贷款办理点,就近办理,避免排长队等候或多次往返奔波。
五、助学贷款续贷申请“线上办理”
为确保2025年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效办理助学贷款,2025年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实行“线上办理”,广西籍续贷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申请线上办理,不需前往户籍地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续贷申请。广西线上续贷受理时间于2025年7月1日开始,续贷申请线上办理说明及操作指引、注意事项等请关注就读高校信息发布、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助学贷款qq群或微信群信息发布、短信提醒等,或电话咨询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六、助学贷款信息变更预约办理
需进行助学贷款信息变更的学生及家长,请按照首贷方式或电话预约方式进行预约办理。
七、温馨提示
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相关工作事宜,一律以资助部门老师通知或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请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预防网络诈骗,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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