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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钦北区交通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辖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水路运政管理及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建设和养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内设1个股室综合股,代管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和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是政府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制度。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内设1个股室综合股,代管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和钦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等2个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017.08 万元,同比增加21117.62万元,增长728.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017.0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1227.58万元,增长760.98 %,主要原因是增加平陆运河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工程进度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09.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
(二)支出总计24017.08万元,同比增加21117.62万元,增长728.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7.41万元,增长243.57 %,主要原因是增加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和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新入编人员养老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44.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95.64万元,增长64.34%,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392.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同比增加382.63万元,增长3981.58%,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1034.0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同比增加817.55万元,增长377.55%,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2234.99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四建一通”窄路加宽项目、小董至那蒙二级公路等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同比减少256.15万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建制村通客车成品油价格退坡统筹补助专项资金等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3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53万元,增长205.92%,主要原因是增加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和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新入编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7.其他支出(类)20000万元:主要用于平陆运河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同比增加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平陆运河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度款。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35万元,项目支出3068.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12.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8.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 死亡抚恤1.7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3.4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4.7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13.2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12.89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区派驻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
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32.5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补助项目支出。
10.行政运行107.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2.公路建设494.53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四建一通”窄路加宽项目、小董至那蒙二级公路等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13.公路养护1439.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路面提升、养护、危桥改造、安防工程项目支出。
14.公路运输管理68.01万元,主要用于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
1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2.9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支出、交通建设工作经费。
16.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村际联网工程(以奖代补)。
17.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3.8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那香桥、那创桥、那胜漫水桥)。
18.住房公积金3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7.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92.24万元,其中: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92.24万元,主要用于新城至小董公路工程项目、2019年四建一通窄路加宽、马耳岭至屯妙等4个公路项目、2016年村际联网工程(以奖代补)项目、10K配电工程、2017年村际联网工程(以奖代补)、道路项目经费、青塘二桥工程、新城至小董公路工程支出。
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平陆运河工程项目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8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5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变化。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100%。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6万元,降低12.76%。主要原因是: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29.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2374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92.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社会效益极其显著,不但可以改善区域内交通条件,还降低噪音、尘土等环境污染。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7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23153.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平均分93.44分,其中评定等级一等55个项目,二等15个项目,三等1个项目。主要产出和成效基本达到了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2023年度钦北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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