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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2 09:42     来源: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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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为钦北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层独立核算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钦北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行业统计、信息发布、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的质量信誉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考核。下设办公室、计财股、运输股、驾培维修股等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单户表,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3.96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3.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主要是拨付职工工资福利及单位的运行支出

(二)支出总计83.9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

5.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医疗2.61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

2.公务员医疗补助1.79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3.住房公积金1.68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1.63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退休人员补贴、缴纳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45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职业年金相关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交通运输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支出,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无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未发生公务接待业务。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8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0.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绩效平均分为82.69,评分等级为二等,未能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大部分目标。

(三)2023年度项目预算绩效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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