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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4〕1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复核相关指标内容,现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工交〔2022〕125号),上级下达我区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共198万元(其中:大直-大王岗110万元,久隆-平吉26万元,大垌-大寺62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工交〔2023〕30号)资金共117万元(资金项目为大垌-大寺公路)。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资金总额315万元,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315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执行率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项目有序推进,实际执行0万元,执行率0%。各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
总体目标: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完成315万元的投资任务目标。
完成情况:已按进度施工并向本级财政申请87.95万元,财政未拨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共1项。
农村公路大中修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为0%。
主要原因:我局已按进度施工并向本级财政申请87.95万元,由于本级财力原因,财政未拨付,故315万元资金未能消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力度协调好政府及财政部门,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争取年底拨付资金给施工单位,全力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的进程。
附件.2023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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