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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为钦北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层独立核算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钦北区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计财股、养护股、综合股等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2个,实有在职2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9人,其他人员10人。具体情况如下:
1.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编制数32个,编内实有在职2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9人。
2.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其他人员10人,其中在职聘用人员6人,遗属等其他人员4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49.15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9.6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养护专款等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349.15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9.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预算大幅度减少。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49.15万元,同比减少37.20万元,下降9.6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15万元,减少37.20万元,下降9.6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下调农村公路养护专款等资金收入预算,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34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12%,同比增加20.40万元,增长6.85%;项目支出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8%,同比减少57.6万元,下降65.0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预算大幅度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5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5%,同比增加6.96万元,增长13.9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6%,同比增加2.07万元,增长12.17%。
(3)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5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48%,同比减少47.46万元,减少15.79%。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0.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1%,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6.4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1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12%,同比增加20.40万元,增长6.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3.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91%,同比增加10.6万元,增长4.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7%,同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0.6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02%,同比增加7.63万元,增长31.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8%,同比减少57.6万元,下降65.0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8%,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5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77%,同比减少12.4万元,下降41.33%。
资本性支出预算1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55%,同比减少42.2万元,下降80.23%。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8.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6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计缴的退休费、医疗补助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9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保险。
5.公路养护支出25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8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是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住房公积金20.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1万元,比上年预算1.52万元减少1.31万元,同比下降86.18%。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考虑我中心工作实际需求,下调预算安排,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21万元,同比减少1.31万元,下降86.1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项目检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2万元、支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检查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253.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细化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31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农村公路养护专款项目9.4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投入9.4万元养护农村公路,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确保沿线群众出行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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