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钦北区交通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辖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管理及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建设和养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内设1个股室综合股,代管钦北区公路路政大队和钦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是政府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制度。钦北区交通运输队局内设1个股室综合股,代管钦北区公路路政大队和钦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529.08万元,同比增加1549.17万元,增长22.1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20.2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549.17万元,增长29.39%,主要原因增加公路项目。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708.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529.08万元,同比增加1549.17万元,增长22.1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4.23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3.54万元,下降38.2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路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6.7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9.63万元,下降85.41%,主要原因是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48.3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同比减少19.54万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386.63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道路及桥梁支出。同比减少709.07万元,下降64.7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专项扶贫桥梁项目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6388.78万元:主要用于小董至那蒙公路、新棠至大垌、新城至小董、2019年四建一通窄路加宽工程等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同比增加2475.76万元,增长63.27%,主要原因是加快小董至那蒙公路、2019年四建一通窄路加宽工程进度。
6.住房保障支出(类)17.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3.15万元,下降 71.5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路所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1627.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81.66万元,下降4.78 %,主要原因是加快了新城至小董公路、板城镇丁家桥、皇马工业园至钦北进城路口项目进展。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91 万元,项目支出 6448.67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13.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支出22.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抚恤。
5.行政单位医疗5.24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1.53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小董至那蒙公路、皇马至北进城路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
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9.8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专项扶贫桥梁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326.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11.公路建设3976.47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四建一通窄路加宽工程、小董至那蒙公路工程、新城至小董公路段工程、新棠至大垌公路工程等公路建设支出。
12.公路养护770.6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所大中修、危桥改造、安防工程项目支出。
13.公路和运输安全10.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补贴。
14.公路运输管理191.02万元,主要用于运输管理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
1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8.26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四建一通窄路基加宽工程项目支出。
16.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466.97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道路客运补贴。
17.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2.78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2020年村际联网工程(以奖代补)。
18. 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432.51万元,主要用于那沟至大王岗公路工程、马耳岭至屯妙公路、2018年窄路基路面加宽工程新棠至屯林洞利至六教、大直福楼桥等项目支出。
19.住房公积金17.17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9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5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3万元,其中: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8.33万元,主要用于小董至那蒙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6万元,支出决算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7%;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0.16 万元,增长76.1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无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1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同比无增减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无支出,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同比无增减变化。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07 %,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76.19%。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 5个批次、共计 3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5 个批次、36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4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22.37万元,下降29.74%。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37.5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8.28%。从评价情况来看,社会效益极其显著,不但可以解决沿线的运输繁忙状况,同时也极大改善钦北区现有公路的运输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项目区域经济的发展,提高了沿线人民收入,可以促进钦北区交通统筹发展,增加钦北区新的就业机会,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可以改善钦北区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使该区域广大人民和地方政府直接受益。改善区域内交通条件,降低噪音、尘土等环境污染。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7.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社会效益极其显著,不但可以改善区域内交通条件,还降低噪音、尘土等环境污染。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新棠至大垌二级公路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专款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运管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运管日常运行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独立桥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小董至那蒙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办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修建小董太平桥、贵台曾屋小桥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农村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制定好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3.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度交通局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附件2: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