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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水利发展政策,对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水系布局与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进一步优化产业园内水系布局,提升园区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园区河湖空间管控与水利工程安全,我委拟开展《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水系调整规划论证报告》《钦北区大埠江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报告》编制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上述两项报告编制涉及的相关服务。请各编制单位进行报价,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水系调整规划论证报告、钦北区大埠江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报告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服务地点: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
二、服务内容:
1. 水系调整规划论证报告:对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大埠江水系进行调整(涉及河道长度约500-800m)规划论证;对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大埠江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调整论证。
2. 大埠江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报告:配合完成水系、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报批工作。
3. 成果交付:需提交规划文本、说明书、附图(含区位图、现状图、规划布局图等)、相关计算书及电子版成果(含可编辑文档、高清图纸),并协助我方完成规划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
1.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钦州市关于水资源管理、河道管护、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2.规划成果需结合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发展实际与水系现状,具备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指导区域水系优化布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及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3. 需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配备熟悉水系规划、河道管理、水利工程技术及地方相关政策的核心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报告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满足后续审批及实施需求。
4.服务过程中需积极配合我方开展调研、意见征求、评审等工作,及时响应我方提出的修改完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报价范围:包含本项目规划编制、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成果编制、评审配合、修改完善及成果交付等全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含税)。
2.报价形式:需单独列明各项服务内容的费用构成,总报价应清晰明确,不得有遗漏或歧义。
3.各单位应在报价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照本询价函要求及报价文件承诺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提高报价。
1.我方将组织评审,根据各单位的资质实力、项目业绩、实施方案、报价合理性、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中选单位。
2.评审结果将在报价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各报价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解释未中选原因,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3.中选单位接到中选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报价文件须经单位盖章,至少包含报价单位服务内容、报价。
九、报价提交方式
发送邮件至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qbgyb952@163.com
地址: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一区皇马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归研昌 联系电话:1338777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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