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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协调安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4、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编制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投融资工作,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6、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8、负责全区能源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9、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10、研究拟订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11、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2、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13、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
14、负责全区糖业、坭兴陶、茧丝绸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散装水泥行业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15、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全区盐行业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供应应急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承担全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节能监察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与能源信息股、市场开拓与投融资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节能监察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与能源信息股、市场开拓与投融资股。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85.48万元,同比减少309.16万元,下降20.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5.4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09.16万元,下降20.68%,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相对2020年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85.48万元,同比减少309.16万元,下降20.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广西锰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8.6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18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死亡物业补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2.73万元:主要用于防疫物资的采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同比减少187.48万元,下降78.05%,主要原因是2021年钦州受疫情影响降低,采购防疫物资的金额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16.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同比减少42.25万元,下降72.26%,主要原因是对比上一年少了一些项目,因而经费也减少了。
5.农林水支出0.30万元,同比增加0.3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自治区定向选调生到村任职费用。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76.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的项目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等运转费用。同比减少124.13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对比上年预算内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11.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43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公积金缴存基数也随之降低,缴存公积金也减少。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54万元,项目支出895.7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73.61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6.9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3.15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11.2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15万元,用于日常项目经费以及、拨付给区工信局用于原平吉镇糖厂偿还建筑业主蓝飞工程款。
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44万元,用于支付2017年度和2018年度“县域工业提升工程”“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7.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14.59万元,用于支付企业用工奖补资金、自治区工业企业竣工缺投产达产奖励资金、支付2019年第二批自治区新增上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等。
8.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广西锰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9.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2万元,主要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9万元,主要用于追加在职转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
12.死亡抚恤20.50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发放局退休人员遗属抚恤金(含火葬费)。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2.6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
14.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万元,自治区定向选调生到村任职费用。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万元,其中:
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16.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2021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相关工作安排。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相关工作安排。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4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2.96万元,降低15.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使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6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2.15%。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5.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下一步改进措施:财务人员积极探索,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协助纠正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差额,及时支付手续完备的支出,提高资金支付及时率。
3.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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