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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钦北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钦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2024年钦州市钦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我局把理论学习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教育等学习机制有机结合,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集中学习,并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宪法宣传周”、组织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等加深干部职工的理解,营造法治建设氛围。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服务企业等,对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宣传。二是到结对共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三是通过开展节能监察,加深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认识。另外,我局还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帮扶联系活动,积极进社区、进农村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通过粘贴宣传画、集中学习的形式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全面融入日常工作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将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结果归集到对应企业名下,年内,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办件1件,涉及企业1家;开展行政检查1次,涉及企业2家。
(三)加强权力保护和义务履行
及时根据三定方案、自治区和市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布,所有行政权力事项上下统一,没有私自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年内,我局没有制定过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也没有产生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和安全生产检查各1次,涉及企业4家,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行政执法情况、部门文件、权责清单、普法责任清单等,接受公众监督;年内,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年内,没有收到相关部门转来需协调处理的案件。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按照平安钦北建设要求,结合“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服务企业、双报到双服务、帮扶联系活动,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反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等宣传,并做好重要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维稳工作;同时在工业领域中开展欺压百姓、侵占集体利益等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和有组织犯罪情况调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等,并积极配合公安、网信部门协调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流通领域开展整治,截止至目前,暂未发现工业领域存在有欺压百姓、侵占集体利益或有组织犯罪情况,没有收到企业或群众举报涉黑恶乱线索,也没有收到牵头部门转来需配合处理的案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与政法、网信、信访等部门及主管国有企业留守负责人的联系,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和热点敏感动态;同时,认真接待来访来信群众,积极向群众普法释法,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年内,排查涉社会稳定风险问题4个,目前总体平稳,未有发生极端恶性事件或大规模非法上访事件。
(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积极配合公安钦北分局、网信办,协调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开展网络治理工作。年内,没有收到相关部门转来需要协办的案件。
(六)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审查,开展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经排查,我局近几年来没有制定过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没有涉企收费项目,没有设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没有违法违规开展检查和摊派事项。同时,持续开展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偿还中小企业欠款。截止11月底,共清理偿还拖欠中小企业欠款资金932万元。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
及时根据三定方案、自治区和市相关文件,承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调整,我局现行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2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项,可“全城通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枚公章管审批,一站式办理业务”,全面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年内,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件,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建立有《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制度》和《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等。通过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对现行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随机抽查计划等内容进行公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后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中国(广西钦州)双公示平台统一归集到了企业名下;每年初对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进行公示。同时,我局配备了照相机、录音笔等对行政处罚等推行全程记录。另外,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覆盖了全部行政处罚事项,设置了法制审核机构,并配备了5名法制审核人员。截止至目前,未发现企业存在涉我局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故未实施过行政处罚,因此也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深入贯彻把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年内,我局没有拟定或出台过规范性文件。
(十)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
成立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钦北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十一)建设完善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体系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与时俱进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清理、解释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年内,我局未有制定过党内规范性文件。局党组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局党员遵规守纪。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积极配合市通信管理办推进5G基站建设,年内, 新建5G基站348个,为“互联网+”监管执法提供信号保障。
(十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建立《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活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除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习考试外,每年开展2次法治专题培训,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工作实质,扎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充分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教育年度普法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走访服务企业、双报到双服务、帮扶联系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多形式面向全社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
1、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
2、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我局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大会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服务企业等,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围绕信访、安全生产、国防安全、消防安全、禁毒防艾、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走访服务企业、双报到双服务、帮扶联系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走访服务企业、双报到双服务、帮扶联系等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5、按照《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由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等,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结合帮扶联系、送科技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家庭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普法,加强农村扫黑除恶、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赌博、反帮信罪等常态化法治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助力平安乡村建设。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深入贯彻落实《钦北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持
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 青少年、农民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关键少数”,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法治讲课、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严格依法办事。
(五)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铸新篇
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调度,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贯彻落实《钦北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钦北区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定《2024年度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普法责任清单》,并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服务企业、节能监察等,对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按时报送并发布《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报告》。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强忠同志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到局的主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年终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法治建设工作述职报告。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执法各监管部门要求公开的渠道多样,但各平台(系统)之间没有关联,需多个股室多个人员重复录入。
(二)我局没有法律专业人才,法制审查和合法性审核人员专业性不强。
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贯彻落实《法治钦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北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增强社会安全感,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二)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形成人人参与,有问题找法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学习,并在人员调整的基础上,安排年轻力量开展行政执法,并鼓励其报考行政执法证。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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