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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情况的通知》精神,我钦北区供销社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供销社工作实际,及时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保持不变。
2、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按照要求填报,及时更新。
4、由于本单位尚未建设有网站,上级市供销社也没有,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围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16]39号钦北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钦北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办发[2016]50号),今年继续按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公开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本单位政府信息资料,今年还发布了17期本单位的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2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无。
2、申请处理情况:无。
3、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社无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单一,我单位不是窗口部门,一直没有公开本系统印发的文件,因此公开的内容相对较少。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一是深化服务项目公开内容。二是推进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三是要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公开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上级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公开变更的内容,确保公开的效果。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同时,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与学习。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掌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区农副产品信息更新及相关技能,不断提高我供销社信息工作水平。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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