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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18 09:00     来源: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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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工作实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做好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数31,其中:事业编制参公管理10,退休人员19财政供养遗属人员2人。联合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有直属企业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果品食杂土产公司、溢彩烟花爆竹公司、茧丝公司共4个;下属乡镇供销社有板城、那香、长滩、新棠、小董、大垌、那蒙、大寺、贵台、大直、青塘、平吉供销社共12个,公司和乡镇供销社为集体企业,独立核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3.56万元,同比减少238.66万元,下降52.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3.5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38.66万元,下降52.78%,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减少社保欠费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二)支出总计213.56万元,同比减少238.66万元,下降52.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92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人员增加,经费增多。

2.卫生健康支出(类)13.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支付的医疗、生育保险金。同比减少5.27万元,下降27.41%,主要原因: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同比持平。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46.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财政供养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付供销社事务管理等支出。同比减少247.96万元,下降62.81%,主要原因是减少自治区社保欠费财政补贴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3.65万元,增长215.64%,主要原因2023年度没能及时支付的经费放在2024年支付,形成2024年度的收支增多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1万元,项目支出3.8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9.14万元,用于离休费、退休生活补助、物业服务补贴、独生子女退休补助。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行政单位医疗6.98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6.98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行政运行145.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经费支出。

6.住房公积金19.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广西供销大集活动宣传推介钦北区名特优农产品费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4万元,支出决算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5.1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本单位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年初预算数决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本单位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年初预算数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没有年初预算数决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没有年初预算数决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5.1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综合改革工作检查和学习交流公务工作用餐。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54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个批次、5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减少外出培训学习交流的活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学习交流的活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表一至表九)。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26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购买空调等办公设备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38.93万元,执行数213.56万元,预算执行率89.38%。自评得分98.94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看:整体绩效目标根据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通知(钦市供销发[2024]12号),通过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盘活土地资产,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开展供销大集活动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情况设置。其中盘活有效利用土地资产1.3万平方米、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供销社教育培训工程”开展干部培训45人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次,开展广西供销大集25场,参会参展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7.3万亩次,土地托管0.62万亩;发挥为“三农”服务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自评小组通过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打分,自评得分为98.94分,自评结论为等级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为4.9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5.05%;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1.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4.9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钦北区名特优农产品工作经费和乡村振兴商品流通工作经费项目都存在推介名特优农产品数量不多;二是经济效益不够显著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未能充分培植发展本区域名特优农产品品种;二是未能注册区域特色品牌农产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拓发展区域农村经济,发挥大农户、农庄、专业合作社带动辐射作用;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直播带货、电子商务多种渠道推介宣传名特优农产品,促进销售,提高经济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了小水库旁200亩山林流转用于发展荔枝产业园基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5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3.4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规范有效使用资金,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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