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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工作实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做好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
(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有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机构:理事会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审计股共四个业务股室;监事会内设监事会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实有在职1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9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编制数11人,编内实有在职1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9人。
2.其他人员,现有遗属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90.86万元,支出总预算190.8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3.39万元,减少14.8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在职在编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减少项目支出。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4.89%,主要原因是与收入总预算减少原因相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90.86万元,同比减少33.39万元,下降14.8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86万元,同比减少33.39万元,下降14.89%。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在职在编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减少项目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9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27.79万元,下降12.71%;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5.60万元,下降100.0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1%,同比减少4.02万元,下降8.92%。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同比减少5.90万元,下降46.94%。
(3)商品服务业等支出预算12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8%,同比减少22.05万元,下降14.5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3.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2%,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9.5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27.79万元,下降12.7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43%,同比减少21.17万元,下降12.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40%,同比减少2.64万元,下降10.8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17%,同比减少3.98万元,下降12.8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5.60 万元,下降10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5.60万元,下降100.00%。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0.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6.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住房公积金13.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离退休24.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如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0万元,比上年预算0.64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25.00%。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社指导和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用餐。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80万元,同比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25.00%。主要用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社指导和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用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接待有关领导调研考察、交流学习等活动的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9.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9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集中采购0.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00%,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9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0辆。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 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财政拨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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