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工作实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做好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数28人,其中:事业编制参公管理6人,公务员编制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财政供养遗属人员1人。联合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有直属企业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果品食杂土产公司、溢彩烟花爆竹公司、茧丝公司共4个;下属乡镇供销社有板城、那香、长滩、新棠、小董、大垌、那蒙、大寺、贵台、大直、青塘、平吉供销社共12个,公司和乡镇供销社为集体企业,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0.6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3.99万元,下降33.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2.6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8.99万元,下降33.9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2人,其中解聘后勤人员1人,离休死亡1人;二是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的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8.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21.74%,主要原因是:支出板城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5.00万元。
(二)支出总计210.6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3.99万元,下降33.0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35.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财政供养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付供销社事务管理等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8.91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5.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支付的医疗、生育保险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3.83万元,下降59.6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决算支出死亡抚恤金60.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7.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基数相应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第一书记驻村按规定使用的工作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18.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98.99万元, 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2人(解聘后勤人员1人,离休死亡1人);二是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的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2.68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0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各项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4万元,项目支出16.0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单位离退休25.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7万元,为社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金。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3万元,为社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4. 死亡抚恤0.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病故人员的抚恤金。
5. 行政单位医疗4.11万元,为社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 公务员医疗补助1.80万元,为社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 行政运行120.5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二是公用经费。
8. 住房公积金7.0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 其他扶贫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1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指导综合改革工作差旅费、对企业补助支出、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费用。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64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161.14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二)公用经费1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4万元,支出决算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8%;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减少0.70万元,下降48.2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度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支出0万元。
(三)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8%,同比减少0.70万元,下降48.28%。主要用于上级对供销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外来单位学习交流的公务接待支出,据统计,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3个批次、共计117 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3个批次117人,国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来单位学习交流的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0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8.13万元,降低34.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对供销社综合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5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3.93%,项目经过党组会议决策,设置目标,进行项目管理,量化到资金分配、资金使用、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绩效管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020年本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供销社综合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效果的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5%,主要原因是供销社在做综合改革工作时,未能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未能创建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商品流通和新型的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