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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1 00:00     来源: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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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工作实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做好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数29,其中:事业编制参公管理7,公务员编制1人,离休人员1,退休人员18人,后勤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养遗属人员1人。联合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有直属企业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果品食杂土产公司、溢彩烟花爆竹公司、茧丝公司共4个;下属乡镇供销社有板城、那香、长滩、新棠、小董、大垌、那蒙、大寺、贵台、大直、青塘、平吉供销社共12个,公司和乡镇供销社为集体企业,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1.6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1.09万元,下降14.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1.67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1.09万元,减少14.9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退休,1人死亡;二是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上年结转和结余23.00万元,为财政拨款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支出减少5.00万元,下降21.74%,主要原因是: 2016年度小董供销社“新网工程”项目结转2019年度使用18.00万元;“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结转2019年度使用5.00万元。

二)支出总计 296.6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6.09万元,下降24.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73.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财政供养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付供销社事务管理等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0.10万元,下降34.12%,主要原因是:是项目支出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支付的医疗、生育保险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7.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0.19万元,增长88.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支出死亡抚恤金60.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6.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对棚户区的改造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5.39万元,减少88.79%,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50.76万元;二是人员减少。

5.农林水支出(类)本年度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第一书记驻村按规定使用的工作经费,与上年持平。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8.00万元,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期使用的资金,是小董供销社新网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结转18.00万元,较上年度结转数减少5.00万元,减少21.74%,主要原因是:支付板城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 综合服务站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共5.00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51.09万元,减少14.9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退休,1人死亡;二是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67万元,比2018年度减96.09万元,下降24.4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6.58  万元,支出决算为29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0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67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6.09万元,下降24.47%。其中:基本支出278.57万元,项目支出18.1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6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解聘后勤编工作人员1人,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减少;二是减少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经费3.00万元;三是减少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2.40万元。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调高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1.47万元;二是增加退休人员物业补贴3.68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5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我社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5.34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及死亡人员各1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缴费。

5.死亡抚恤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60.48万元,是按有关规定支付病故人员的抚恤金及各项费用。

6.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92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我社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

7.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我社本级按规定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9.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业流通事务)年初预算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减少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2.40万元。

10.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上年结转拨付2016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板城供销合作社用于综合服务站建设资金5.00万元。

11.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8.8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3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减少支出,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7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7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工资津补贴的增加,二是死亡和退休减员支出相应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经费3.00万元;二是减少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90万元;三是减员支出相应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04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一是离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支出决算11.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7万元;二是支付抚恤金60.48万元;三是增加退休人员物业补助3.68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对企业补助共计11.60万元;支付扶贫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支付板城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 综合服务站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共5.0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0万元,支出决算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 %;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0.12万元,下降7.64%。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019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共计0人次。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同比减少0.12万元,下降7.64%。主要用于上级对供销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外来单位学习交流的公务接待支出,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9个批次、共计213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9个批次213人,国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接待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接待费。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9万元,减少12.87%。比2018年度增加5.28万元,增长28.77 %。主要原因是:拨付下属企业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经费10万元在机关运行经费反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9年度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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