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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9-04-01 00:00     来源: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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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50万元以上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和100万元以上上级资金安排项目的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工作实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做好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

(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参公管理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

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

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有直属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果品食杂土产公司、溢彩烟花爆竹公司、茧丝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个,下属乡镇供销社有板城、那香、长滩、新棠、小董、大垌、那蒙、大寺、贵台、大直、青塘、平吉供销社共12个,公司和乡镇供销社为集体企业,独立核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后勤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在职11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19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编制数11人,编内实有在职10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19人。

2. 后勤控制编制数1人。

3. 财政供养遗属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36.58万元,同比增加11.89万元,增长5.29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58万元,同比增加11.89万元,增长5.29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7月起,根据全市政策晋升晋级人员工资,基本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3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66%,比上年208.69万元,增加12.88万元,增长6.17 %;项目支出1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4%,比上年16.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6.2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7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3%,比上年175.11万元,增加4.53万元,增长2.5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9%,比上年29.48万元,增加10.25万元,增长34.7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8%,比上年8.78万元,减少0.56万元,下降6.3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80 %,比上年11.32万元,减少2.33万元,下降20.5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66 %,同比增加12.88万元,增长6.1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06%,同比减少10.62万元,下降5.8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4%,同比增加8.45万元,增长45.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70%,同比增加15.06万元,增长173.7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4%,同比减少1.00万元,下降6.2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1.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7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3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0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

1)供销社综合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是用于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于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各项业务支出。

2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10.00万元,主要是根据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北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北政办〔201570号)”和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3.行政单位医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8.2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8.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39.73万元,是离休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支出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社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万元,比2018年预算1.92万元减少0.42万元,同比下降21.88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公务活动的接待和经费支出。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50万元,同比减少0.42 万元,下降21.88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比2018年人员减少3人(退休1人、调出1人、死亡1人),相应减少了预算经费支出,二是节约支出。我单位的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社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社2018年的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单位,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及其内设的职能部门。

理事会内设机构: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

监事会内设机构: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共两个职能部门。

二、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64.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集中采购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0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社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 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 辆);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我社2019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和100万元以上上级资金安排项目一共0个。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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