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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3-05 00:00     来源: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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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北区供销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工作实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做好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供销社本级单位为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参公管理单位,按照社章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理事会内设立有: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监事会内设立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

钦北区供销社是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主管部门,有直属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果品食杂土产公司、溢彩烟花爆竹公司、茧丝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5个,下属乡镇供销社有板城、那香、长滩、新棠、小董、大垌、那蒙、大寺、贵台、大直、青塘、平吉供销社共12个,公司和乡镇供销社为集体企业,独立核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钦北区供销社核定编制11人。

2、现有人员33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长期聘用人员1人。

3、财政供养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页脚)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24.69万元,比上年202.75万元,增加21.94万元,增长10.82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69万元,比上年202.75万元,增加21.94万元,增长10.82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非税收入中安排用于下属单位归还职工代缴养老保险缴费等问题支出5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2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88 %,比上年185.75万元,增加22.94万元,增长12.35 %;项目支出1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 %,比上年17.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5.88%。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75.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3%,比上年150.32万元,增加24.79万元,增长16.4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9.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2%,比上年33.56万元,减少4.08万元,减少12.1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1%,比上年7.77万元,增加1.01万元,增长13.00%。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04 %,比上年11.10万元,增加0.22万元,增长1.9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88%,比上年185.75万元,增加22.94万元,增长12.3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1.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1%,比上年138.71万元,增加42.66万元,增长30.75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5%,比上年20.08万元,减少1.41万元,减少7.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4.14%,比上年26.96万元,减少18.31万元,减少67.9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 %,比上年17.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5.8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比上年17.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5.8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8.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5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0.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35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供销社本级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

1)供销社综合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是用于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于全区基层供销社和直属公司的各项业务支出。

2)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11.00万元,主要是根据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北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北政办[2015] 70号)”和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3.行政单位医疗8.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照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11.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级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29.49万元,是离休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支出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2万元,比上年预算2.04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少5.88%,其减少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92万元,同比减少0.12万元,减5.88%,其减少原因是2018年变动人员(退休)减少1人,相应减少预算经费支出,这项费用主要是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调研考察、工作检查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供销社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北区供销社2018年的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单位,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理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机构及其内设的职能部门。

理事会内设机构:理事会正副主任室和人事教育股、业务股、财会统计股、理事会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

监事会内设机构:正副主任室和监事会办公室共两个职能部门。

(二)供销社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59.1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供销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社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0个。

第五部分:部分财政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收入口径

(一)总收入

1.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包括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包括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 以前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它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市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一是共享税我市分享部分,即国内增值税的34%、改征增值税的30%、营业税的30%、企业所得税的30%、个人所得税的25%部分。二是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的收入。三是除中央和自治区统筹或按比例分享外的非税收入。

(三)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年度之间的结转结余收入、发行政府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等。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含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政府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等。

(四)返还性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上级政府的返还性收入。包括: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消费税基数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五)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补助收入、体制上解收入、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化解债务补助收入、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收入、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

(六)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包括各项专项拨款补助收入。

(七)经常性财政收入。具有稳定来源且财政能够统筹安排支出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二是中央核定的增值税税收返还、消费税基数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三是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八)全市组织的财政收入。是指由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财政收入。包括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留归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收入。

全市组织的财政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上划中央和自治区收入

二、财政支出口径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以前统称的一般预算支出

(二)上解上级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

(三)补助下级支出。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包括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

(四)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或净结余等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次年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

(五)财政支出年初预算。财政支出年初预算是指年初各级人大通过的支出预算数。

(六)财政支出年度预算。财政支出年度预算=年初预算+年度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无需本级配套)+年度新增上级下达的带有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无需本级配套)+上年结转未列入年初预算支出的部分+动支预备费+科目调剂+本年超(短)收安排(需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年度新增需本级配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需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年度新增上级下达的需本级配套的带有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需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年度新增上级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需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债务收入(发行新增债券需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动用未列入年初预算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他

三、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引入了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一)税收返还现行自治区对市县的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税收返还、消费税基数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等。

增值税税收返还。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的办法,原属地方支柱财源的两税收入(增值税收入的75%和消费税收入的100%)上划为中央收入,由中央给予税收返还。但在2015年消费税实行基数返还后,仅增值税(75%部分)继续以1993年为基期年,每年按照1:0.3的递增率确定对地方的返还额。

消费税基数返还。自2015年起,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2001年中央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原属地方财源的企业所得税的60%、个人所得税的60%上划为中央收入,由中央给予税收返还。以2001年为基期,为保地方既得利益,对于改革后当地分享的所得税收入小于实际所得税收入的差额部分,由中央作为基数返还地方。

自治区分享四税返还。2005年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属市县的增值税8%、营业税40%(不包括金融保险营业税)、企业所得税10%、个人所得税15%(不包括利息所得税)上划为自治区本级收入,由自治区给予各市、县税收返还。返还数额以2004年为基期年计算确定。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是指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中央以地方2007年公路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数给予的返还。

(二)转移支付制度。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我区逐步探索建立了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市县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和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而给予的补助,由各市县统筹安排使用。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自治区、市县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按用途使用。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

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各有特点:前者体现地方自主性,便于地方统筹安排,更侧重于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后者专款专用,虽不利于地方统筹安排,但体现上级政府的政策导向。有效使用的关键在于科学设置、合理搭配,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钦北区供销社        

                                                201835

预算01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46,9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4,853 294,85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7,781 87,781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51,091 1,751,091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13,242 113,242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2,246,968            2,246,968 2,246,968
四、上年结余收入     二十七、结转下年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2、外交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3、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
5、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金融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预备费
23、其他支出
24、债务还本支出
25、债务付息支出
2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2,246,968 支  出  总  计 2,246,968 2,246,968


预算02表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246,968 2,086,968 16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4,853 294,853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4,853 294,853
208 05 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7,516 77,516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7,337 217,33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7,781 87,781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7,781 87,781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78,681 78,681
210 11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100 9,1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51,091 1,591,091 160,000
216 02 商业流通事务 1,751,091 1,591,091 160,000
216 02 01 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 1,591,091 1,591,091
216 02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业流通事务) 160,000 16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3,242 113,242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13,242 113,242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13,242 113,242


预算03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科目编码 单位名称\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246,968 2,086,968 160,00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813,718 1,813,718
301 01 基本工资 495,264 495,264
301 02 津贴补贴 329,448 329,448
301 03 奖金 38,772 38,772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47,337 747,337
301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4,935 74,935
301 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100 9,100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620 5,620
301 13 住房公积金 113,242 113,24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46,734 186,734 160,000
302 01 办公费 12,800 4,800 8,000
302 02 印刷费 2,400 2,400
302 05 水费 960 960
302 06 电费 11,000 6,000 5,000
302 07 邮电费 15,400 3,000 12,400
302 11 差旅费 88,600 18,600 70,000
302 13 维修(护)费 4,800 4,800
302 15 会议费 2,640 2,640
302 16 培训费 11,520 5,520 6,000
302 17 公务接待费 19,200 9,600 9,600
302 28 工会经费 18,734 18,734
302 29 福利费 720 720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103,200 103,20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4,760 5,760 49,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6,516 86,516
303 01 离休费 73,880 73,880
303 02 退休费 3,636 3,636
303 05 生活补助 9,000 9,000


预算04表
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项目 全口径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比2017年增减%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比2017年增减%
合计 20400 19,200 -5.88% 20400 19,200 -5.88%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400 19,200 -5.88% 20400 19,200 -5.88%
三、公务用车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


  

预算05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结转下年
合计 基本工资福利 基本商品服务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对企业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其他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预算06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结转下年
合计 基本工资福利 基本商品服务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对企业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其他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合计



预算07表
部门收支总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预算数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合计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46,9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4,85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7,781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51,091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13,242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2,246,968            2,246,968
四、上年结余收入     二十七、结转下年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2、外交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3、国防支出
    4.其他结转 4、公共安全支出
    5.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5、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金融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预备费
23、其他支出
24、债务还本支出
25、债务付息支出
2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2,246,968 支  出  总  计 2,246,968



预算08表
部门收入总表
编制单位: 区供销社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年结余

2,246,968 2,246,968
区供销社 2,246,968 2,246,968



预算09表
部门支出总表
编制单位:区供销社 单位: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结转下年
合计 2,246,968 2,086,968 16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4,853 294,853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4,853 294,853
208 05 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7,516 77,516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7,337 217,33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7,781 87,781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7,781 87,781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78,681 78,681
210 11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9,100 9,1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51,091 1,591,091 160,000
216 02 商业流通事务 1,751,091 1,591,091 160,000
216 02 01 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 1,591,091 1,591,091
216 02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业流通事务) 160,000 16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3,242 113,242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13,242 113,242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13,242 1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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