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04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高春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供人〔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5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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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基层社:
经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高春华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板城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兼社情民意联络员);
聘任黄宏娟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长滩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兼社情民意联络员);
聘任农春莲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大垌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兼社情民意联络员);
聘任隆艳丽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青塘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兼社情民意联络员);
聘任黄雪菲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平吉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兼社情民意联络员);
聘任谢华臣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大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兼社情民意联络员);
聘任黄嘉佳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贵台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兼社情民意联络员)。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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