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9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宋振添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供人〔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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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基层社:
经区社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宋振添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基层社正职级);
聘任廖红梅同志(女)为钦州市钦北区那蒙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法人代表),免去聘任的钦州市钦北区大垌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法人代表)职务;
聘任陆兰洪同志为钦州市钦北区大垌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法人代表),免去其聘任的钦州市钦北区平吉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聘任廖楚清同志(女)为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股副股长(兼);
潘茂山同志任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兼),免去钦州市钦北区平吉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作奎同志兼任的钦州市钦北区那蒙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法人代表)职务。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6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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