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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标  题:钦北区供销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钦北供〔2021〕9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效力状态:

钦北区供销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1-12-20 00:00     来源: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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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钦州市钦北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垃圾分类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为愿景,以绣花功夫提升钦北区城市品质,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助力钦北区到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三、组织机构

长: 黄岳贤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 陈生桂    四级主任科员
员: 黄庆川    人教股股长

        黄进兆    财会股股长

    王中慧    办公室负责人

    果品土产食杂公司经理

        王中干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

        黄鹏成    茧丝公司经理

        宋振添    办公室办事员

        高春华    综合业务股办事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钦北区供销社办公室,宋振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组织培训

  区机关和各公司单位都要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训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 

  (二)广泛宣传 

  一是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等)等宣传平台进行宣传造势,多种形式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使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到广大干部职工心中;二是开展活动宣传。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引导干部职工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营造出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三是统一宣传材料,组织宣传培训。 

  (三)配置设施 

要配置分类垃圾桶。办公区域楼层公共区域一般分为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两类;单位院落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类;有害垃圾桶在办公楼主要出入口设置1个。

(四)发挥指导、协调职能

根据《钦州市钦北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垃圾分类办发〔2020〕1号)文件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好二层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垃圾分类操作方法 

  (一)分类标准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厨余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3.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二)投放标准 

  按照以上分类标准进行垃圾投放,确保垃圾分类有效有序地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报垃圾分类考核结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社各股室、公司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三)强化监督考评。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考核标准和办法结合钦州市、钦北区出台的相关标准,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钦北区供销社

                                    2021年1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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