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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钦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联系电3686981。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指定职能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局领导高度重视,职能股室尽心尽力,各股室大力协助,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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