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13年3月)
201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为基础,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将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去年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领导的工作责任。在此基础之上,今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网上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科室推进此项工作,要求各科室将可以公开的工作信息如每个月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及时报办公室信息员处,信息员对上报信息及时整理归类,并将其准确无误地在网上公开,以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发改局《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和《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将一系列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进行公示,进一步明确了职责。
3、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齐全、完整,涵盖了机构情况和具体经办程序。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及时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需公开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无拖延现象。今年以来,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33条,无“空白”现象。
(2) 准确性。
按照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和上级的有关安排,及时准确更新有关内容等。
(3)规范性。局公开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信息内容的标题格式、正文格式、目录分类、主题导航、发布文号、关键字、发文日期、附件上传等核心元素完备,公开格式规范。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 〕178 号)、《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积极做好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2012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
(二)主动公开的类别。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概况类信息12条,决策信息5条,财政信息1条,监督检查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2条,应急管理1条,依申请公开1条,其他重要信息公开8条。
(三)公开形式。政府门户网站。市民通过“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至今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项历年均未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本局门户网站的公众互动参与较少、主动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等。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水平。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