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2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钦北区1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那蒙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发改投〔2025〕2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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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环投鑫华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钦北区1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那蒙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钦北区1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那蒙镇已通过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原则上同意钦北区1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那蒙镇(项目代码2310-450703-04-01-329564)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钦北区那蒙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000m3/d,出水水质为一级标准的A标准,拟建配套管网管径为DN300~DN400,长度为5366米,入户管径为DN150~DN200,管长为1400米,为了解决镇区内涝问题,拟建雨水管管径为DN1200,长度为400米。其中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以及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物、管道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391.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402.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63.5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25.28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以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开工项目管理的现行规定落实项目开工建设条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附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项目名称:钦北区1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那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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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 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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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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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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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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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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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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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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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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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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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说明 |
本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的项目范围,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4391.22万元人民币。依照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单项采购项目超200万元,施工项目超400万元,都应进行公开招标,如在实施过程中单项工程设计费、勘察、监理费超过100万元,都应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安装工程费用3402.36万元,超过400万元,需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设计费用115.89万元,超过100万元,需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监理费未超过100万元,不进行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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