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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目录

2025-08-25 15:05     来源: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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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投资股(营商环境股)、综合计划和经济体制改革股、重点项目办公室、能源和资源节约股、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股、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股、价格管理股、大数据发展股。

主要职责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要战略规划、重点项目实施等评价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重要项目。提出鼓励和引用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提出全区重大项目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重大项目专项规划,组织申报重大项目。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钦州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发、高质量发展。协调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措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钦北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和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碳达峰碳中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三)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

(十四)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实施钦州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依法拟订和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属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测、预警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制定商品、服务价格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

(十五)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全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措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点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六)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钦北区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七)负责管理全区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并负责全区粮食储备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区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八)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核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各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国防动员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政策建议及具体措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二十)负责全区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装备动员、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的综合协调工作,检查督导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协调开展国防动员潜力核查。配合市推进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使用,协调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国防动员有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

(二十一)负责组织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布局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等。负责大数据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整合、应用。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钦北办发〔2024〕65号

办公室

班小雅

0777-

3685006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

负责属发展改革部门受理范围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材料受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跟踪、协调、督办及办理结果反馈。负责全区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有关工作,审核上报需市级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负责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和指导各镇(街道)及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受理、收集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

负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汇总编制年度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方案。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

钦北办发〔2024〕65号

行政审批和投资股(营商环境股)


0777-

3686536

3

组织编制全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牵头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统筹全区规划编制,协调区级专项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工业、服务业经济发展及社会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问题,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对策建议。负责研究分析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的重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改革中的重要问题,拟订 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钦北办发〔2024〕65号

综合计划和经济体制改革股

胡青晴

0777-

3686983

4

负责制定和上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全区重大项目开竣工等活动。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综合协调,研究提出加快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措施。提出全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方案。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审核上报国家、自治区和市拨款的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协调重点产业基地建设。协助编制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提出全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布局建议。参与协调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钦北办发〔2024〕65号

重点项目办公室

何泰锜

0777-3686795

5

负责统筹能源发展,组织拟订能源方面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能源项目发展方向。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目标、规划,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及发展布局建议。指导协调农村新能源工作。统筹协调煤电油气保障工作、电力市场化交易。

钦北办发〔2024〕65号

能源和资源节约股

石涛

0777-3680318

6

负责全区价格信息统计和价格监测,统计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建议。协调全区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经营性服务、公共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管理。协调处理区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依法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标准,协调全区收费管理工作。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依法对全区收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钦北办发〔2024〕65号

价格管理股

张献方

0777-3686848


7

负责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中长期规划,提出本区粮食收购计划方案和储备粮规模。组织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指导全区粮食财务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组织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全区的军粮供应、储备和应急管理,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承担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负责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监督检查全区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库存的粮食数量变化、质量的标准执行情况。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自治区、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监督指导、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制度、标准、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钦北办发〔2024〕65号

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股

翟玉婷

0777-3686397


8

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规划建设、督导落实以及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

钦北办发〔2024〕65号

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股

颜嘉成

0777-36856028


9

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整合以及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资源的统筹,强化对数据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钦北办发〔2024〕65号

大数据发展股

赵丹丹

0777-368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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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777-3686980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中心区清水窝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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