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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6-03-30 11:00     来源: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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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要战略规划、重点项目实施等评价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重要项目。提出鼓励和引用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提出全区重大项目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重大项目专项规划,组织申报重大项目。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钦州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发、高质量发展。协调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措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钦北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和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碳达峰碳中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三)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

(十四)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实施钦州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依法拟订和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属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测、预警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制定商品、服务价格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

(十五)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全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措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点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六)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钦北区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七)负责管理全区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并负责全区粮食储备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区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八)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核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各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国防动员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政策建议及具体措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二十)负责全区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装备动员、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的综合协调工作,检查督导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协调开展国防动员潜力核查。配合市推进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使用,协调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国防动员有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

(二十一)负责组织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布局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等。负责大数据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整合、应用。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北区价格认证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钦北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钦北区大数据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和投资股、重点项目办公室、能源和资源节约股、国民经济和信息动员办公室、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股、价格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6年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5人,实有在职3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6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35个,编内实有在职3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60人。

2.机关后勤服务人员5人。

3.其他自聘人员1人。

4.遗属人员8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603.87万元,支出总预算603.8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预算数536.65万元,增加67.22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部署,新增专项项目工作经费,同时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总支出较上年预算数536.65万元,增加67.22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同时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同步增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总收入603.87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536.65万元,增加67.22万元,增长12.53%,收入总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部署,新增专项项目工作经费;二是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有所提升;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3.87万元,占总收入100.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60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9%,同比增加18.22万元,增长

3.40%;项目支出4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1%,同比增加49.00万元;支出总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原因一致。基本支出增长主要源于新增3名人员的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8%,比上年增加59.76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差旅等)相应增加;二是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新增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1%,比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3名退休人员离世,相应减少相关社保及抚恤类保障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比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26.14%,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同步增加职工医保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8.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比上年增加5.01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同步增加住房公积金经费。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54.87万元,占支出预算91.89%,比上年增加18.22万元,增长3.4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13.5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4.54%,比上年增长19.74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应增加;同时按政策调整了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标准。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5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65%,比上年增长5.63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底新增3名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差旅、印刷等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年度业务工作任务量增加,耗材采购、运维服务等相关费用有所提升,导致该项支出增长。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7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5.81%,比上年减少7.15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3名退休人员离世,相应核减其退休费、生活补助等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9.00万元,占支出预算8.11%,比上年增加49.00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14.8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0.33%,比上年增长14.8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新增专项业务项目,相应增加业务开展所需的服务采购、耗材购置、差旅等费用增长。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69.67%,比上年增长3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该部分经费列入基本支出核算,2026年按预算管理要求,将其单列为专项人员经费项目,因此该项支出同比增长。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87万元,项目支出49.00万元。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运行375.74万元,比上年增加44.90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应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86万元,比上年增加14.8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新增专项业务项目,相应增加业务开展所需的服务采购、耗材购置、差旅费用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110.93万元,比上年减少7.74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3名退休人员离世,相应核减其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等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5万元,比上年增加6.36万元,增长16.23%,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同步新增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基数;同时按政策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或缴费比例。

行政单位医疗18.48万元,比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26.14%,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工作人员同步增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38.31万元,比上年增加5.01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新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0万元,比上年预算0.70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71.43%,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控公务接待规模与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本部门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安排,无此项经费支出,计划安排人次0次。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20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71.43%,主要用于按规定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检查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规模、频次与标准,精简非必要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本部门202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行政运行53.55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47.92万元,增加5.63万元,增长11.7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新招聘3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同时业务量增长,办公耗材、差旅、水电、培训等日常运行成本提升,导致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1.91万元。同比增加0.92万元,92.93%,其中:集中采购1.9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92万元,92.93%;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9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局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二层)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6个,预算资金49.0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粮食系统92年98年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费用34.14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拨付34.144248万元,用于支付92年98年粮食系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粮食改制企业内退人员黄基勇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妥善解决原粮食改制遗留问题,减少社会稳定因素,保障退休人员福利。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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