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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23 00:00     来源: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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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发展和改革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发展和改革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各类区本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协助、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政策、规定的起草和实施。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分析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问题,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国家、自治区下拨的专项资金。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编制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综合协调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全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国家、自治区、市及区级拨款的建设项目、区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境外参股的重点项目。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协助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统一归口办理需报上级审批的工业、电力建设项目。    

(六)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全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对策。管理粮食、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七)拟定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计划。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九)拟定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人口政策建议。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提出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信息动员有关工作。  

(十贯彻国家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并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提出我区调控目标和具体落实措施,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本区物价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调控全区价格总水平。具体负责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提出市场价格调控方案。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建立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储备制度和管理办法。协助区政府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商品和服务价格。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作价办法。依法管理好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劳务价格。直接管理、制定和调整属本级权限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除外)。  

(十四)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经营性、公益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度统计工作,对各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审查后向市、自治区上报。对全区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审查备案。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放开有关规定,对已放开价格的商品和劳务收费进行规范和引导。负责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开公平竞争。  

(十六)负责全区价格信息统计和价格监测,建立市场价格信息预警系统,分析市场物价动态,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处理各种价格问题。  

(十七)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执法和仲裁等机关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社会各界商品、物品价格认证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全区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企业成本的调查分析,政府定调价成本监审。  

(十九)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粮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十)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粮食直补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的收储安排,提出动用区本级储备粮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区粮食安全,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做好粮食供应,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管理全区储备粮,提出全区粮食储备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区本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监督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质量安全及军粮规范化管理,指导全区粮食财务管理工作,粮食流通的技术改造、科学储粮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工作以及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承担行业统计,负责核准粮食经营者入钦北区收购资格和粮食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二十三)指导和协调全区粮食储存,组织开展储粮安全检查,负责编制全区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计划,以及协调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推动开展科学储粮。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发展改革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北区价格认证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钦北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和投资股重点项目办公室能源和资源节约股国民经济和信息动员办公室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股价格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区发展改革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实有在职   2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76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30人,编内实有在职2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76人。  

2.机关后勤服务人员5  

3.其他自聘人员4人。  

第二部分:区发展改革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区发展改革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 年收入总预算886.83万元,同比增加153.92万元,增长21.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6.83万元,同比增加153.92万元,增长21.0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2021年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和运营补贴”项目以及新增“钦北区粮食应急分拨综合物流设施项目运营补助”项目,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88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44%,同比减少112.72万元,下降17.38%;项目支出35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56%,同比增加266.64万元,增长316.75%。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67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7%,同比增加167.50万元,增长33.0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4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38%,同比减少21.18万元,下降12.7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4%,同比减少9.29万元,下降36.33%。  

4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加20.68万元增长1378.67%。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减少3.77万元,下降11.6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36.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44%,同比减少112.72万元,下降17.3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0.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61%,减少66.88万元,下降14.0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8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4%,同比增加4.48万元,增长10.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8.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65%,同比减少50.31万元,下降39.0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5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56%同比增加266.64万元,增长316.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42%,同比减少4.04万元,下降4.89%。  

对企业补助支出预算272.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58%,同比增加270.68万元增长18045.33%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36.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50.8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45.95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8.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综合业务工作经费、发改工作经费、粮食工作经费、物价工作经费、2021年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和运营补贴、钦北区粮食应急分拨综合物流设施项目运营补助等。  

3.行政单位离退休107.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退休人员按原有政策发放的退休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行政单位医疗13.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能源节约利用22.1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县区级地方补贴。  

8.住房公积金28.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2021年预算2.24万元减少1.24万元,同比下降55.3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有退休人员。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1.24万元下降55.36%。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  3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的4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参公事业单位是:钦北区价格认证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北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钦北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45.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7.30万元,同比增加13.56万元,增长98.69%,其中:集中采购27.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3.56万元,增长98.69%;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5.1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0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886.83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6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350.82万元,分别是: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7.10万元;发改工作费项目,预算金额20.63万元;粮食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物价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91万元2021年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项目,预算金额22.18万元钦北区粮食应急分拨综合物流设施项目运营补助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x

        2、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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