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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志编纂工作方案,推动地方志编纂工作规范化。
(三)组织编纂区本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等,指导全区地方志书、地方年鉴编纂工作。
(四)搜集、保护、整理地方志文献和旧志资料,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五) 组织开展地情资源开发,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1个职能股:综合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1个职能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5.06万元,同比增加3.58万元,增长3.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5.0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58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本单位增加1名退休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涨。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5.06万元,同比增加3.58万元,增长3.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96.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福利及专项工作支出。同比增加4.05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有所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4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55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5.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保支出。同比增加2.06万元,增长55.0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及2023年4月本单位增加1名退休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08万元,下降46.8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6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85.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志鉴编修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3.47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费用的补助。
6.行政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3.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8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实际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72万元,降低21.28%。主要原因是:减少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11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3.63分,评定等级为一等。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钦北年鉴》《钦州市钦北区志》的组稿、编纂和出版发行等工作,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用于《钦北年鉴》《钦州市钦北区志》出版发行,保证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开展地方志修志编鉴工作,搜集资料,顺利完成修志编鉴任务,2023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时完成区委交给的任务。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平均分为91.10分,其中一等项目2个,二等项目1个。
1、《钦州市钦北区志》印刷服务费项目自评得分93.29分,评定等级为一等。很好地完成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及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指标。
2、《钦北年鉴2023》出版服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0分,评定等级为二等。很好地完成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及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指标。
3、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定等级为一等。很好地完成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及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指标。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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