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05日 |
| 标 题:钦北区地方志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北志办〔2020〕3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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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地方志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北区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政管发〔2020〕7号)等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办政务服务异地办理服务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提速,减轻行政申请人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针对群众异地线下办事的需求,在全市推行市、县(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同城通办服务模式,打破传统属地管理审批模式,通过属地和异地相互委托或授权,实行异地办理、就近可办,减少群众在属地和异地实体大厅来回跑腿的次数。
二、通办事项
1. 地方志资料征集(市级、县级)
2. 地方志书、地情资料文献备案(市级)
3. 对违反规定出版地方志书或综合年鉴及未按规定参与或配合地方志书编纂行为查处的提请(市级、县级)
三、通办范围
1.市级事项:市级事项在市与县(区)之间通办,即市本级与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之间;
2.县级事项:在县(区)之间通办,即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之间。
四、通办模式
根据通办事项情况,采取异地接件,属地办理模式。
异地接件,属地办理。地方志通办事项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签定属异地授权协议书,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权责边界,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分层级、分区域审批地方志通办事项,由不同实施主体按层级盖相应单位公章,出具办理结果文件,实现材料异地接件,属地审批、制证,异地送达。
五、实施流程
本实施方案范围内的申请人,属地和异地部门按以下流程办理事项。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通办目录。除自治区地方志办下发的指导目录外,市地方志办根据市实际,研究制定地方目录,提高通办事项数量。
2.统一通办实施清单。确保通办指导目录和地方目录事项的市县(区)两级实施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八统一”,为属地、异地办事流程互认奠定基础。
3.签订授权书。签订属地异地授权协议书,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接件、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的权责边界。
4.编制公布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事项目录。属地和异地部门编制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通办事项目录,并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显著位置公布。
(二)开展通办服务
1.接件。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自行选择事项通办范围的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属承诺件的,填写同城通办提交申请材料登记表和同城通办服务告知书。属即办件的,同城通办事项提交申请材料登记表和同城通办服务告知书可以不填。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授权书要求执行。
2.受理。严格按照“八统一”的要求,接到申请的异地部门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窗口对照事项申请材料按要求予以受理。对于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凭证,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授权书要求执行。
3.异地流转。异地和属地部门通过专人代跑、快递送达、信息共享、远程视频等合法合规且与属地双方认可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推送至属地部门。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授权书要求执行。
4.审批。严格按照“八统一”的要求,实行全市统一的办事流程、经办流程等事项标准。我办办事项均为“异地接件,属地办理”的事项,流程为:异地受理窗口通过专人代跑、快递送达、信息共享、远程视频等合法合规且与属地双方认可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推送至属地部门完成审批。属地部门按照对应审批权限及属地管理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同意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授权书要求执行。
5.制证。由属地部门制证,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授权书要求执行。
6.送达(不计入承诺时限内)。可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达申请人、异地现场领取或网络送达等方式,由申请群众选择领取地点(收取材料窗口地址或提供具体地址),送达申请人。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签订授权书要求执行。
(三)一体化平台录入办件。对依托自建系统的、未完成与一体化平台对接的,由属地部门完成二次录入,具体由异地和属地部门商定,按照可操作的原则执行。
(四)归档。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授权书要求执行。
(五)后期监管。按照通办工作方案和授权书要求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同城通办是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已列入《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在实施开展过程中,我办要与市方志办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衔接,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分析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同城通办顺利推进。
(三)加强改革宣传。我办要站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以通办服务为重点,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加大同城通办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并将宣传信息及时报送至区政务服务监管局。
附件:附件1:钦州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事项目录表.xlsx
附件2: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事项办事指南以及流程图.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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