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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16〕50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70号)、《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17〕87号)、《钦北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钦北办发〔2016〕50号)、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7〕51号)文件的要求,2018年钦北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运用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和钦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钦北区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黄益师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灏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黄洁兼任,成员由办公室、窗口办、信息中心、预算股、国库股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定由办公室、窗口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股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8年钦北区财政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惠农惠民宣传等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派专人参加区里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业务培训,传达上级对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步骤、方式、内容、格式、口径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根据全局财政系统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钦北区财政局第一时间主动更新了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钦北区财政局局领导简介、钦北区财政局主要职责、钦北区财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职责等信息,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以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载体,发布关于我局职能范围的公开信息,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在局办公大楼一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有关部门和群众办理有关事项。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钦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区政府采购信息;
4.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通过“一中心两馆”公布。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钦北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精神,围绕钦北区中心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完成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工作。钦北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的20天内,我局在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经钦北区人大审议批准的《关于钦州市钦北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二)全面推进区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我局在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区本级“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总额和“三公”经费2017年决算总额,并对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说明,指导推进各乡(镇)、区直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分别公开了本单位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和“三公”经费2017年决算并附相关说明。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8年未发现与我局相关的虚假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一中心两馆”、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钦北区财政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与沟通,与《广西财政厅网》、《钦州市财政局网》、《钦州日报》、《北部湾晨报》等新闻媒体建立了固定联系制度,有时还主动邀请他们就财政工作进行采访报道。2018年钦北区财政局通过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40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38条,政策解读稿件20条,财政信息22条,其他工作动态225条。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8年钦北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主动公开类文件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各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
2.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单位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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