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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北政办〔2012〕61号)的要求,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条例》结合我单位实际,由局长宁思专、局党组书记黄胜章同志总负责,人教股具体负责,各股室负责落实,局内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窗口办公室进驻政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有利文巧和陆秋铭,各股室有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一个上下联动、多方监督、多方制约、多方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人员2261人次,投入经费25万元,以各项培训活动为载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2012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股室。对财政局的职责、内设机构、政府采购目录、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竞争上岗等内容及时公开。我局及时出台了《钦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钦北区财政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钦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八项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修订并完善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把钦北区政务网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会计管理、表格下载等子栏目,涵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补充完善信息资料。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市财政局、区人力资源保障局的网站,对涉及政府采购、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信息公开,不但方便了业务的办理,而且能够最大范围地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执行《钦北区财政局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局办公室负责澄清涉及本单位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确认,难以确认的,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主要通过钦北区政务网进行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答复。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最常用和最受欢迎。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和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财政信息等。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6条、财政、民生及工作动态信息1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1月我局提供了我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党委、政府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每季度一报,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周完成上报备案工作。
(一)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二)接待场所设立在我局办公室以及窗口办,共有3个接待室,投入资金25万元完成基本设施的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设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为保证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各项措施均落实到位。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1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2是尽快整合信息公开窗口和平台,将涉及我局的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我区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有机地整合,形成互动有序的一体化平台。
钦北区财政局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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