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9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关于曾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财字〔2025〕2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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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财字〔2025〕22号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关于曾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各股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曾 睿同志(女)任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职务(兼);
免去黄子娟同志(女)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职务;
陆先启同志任钦州市钦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会计和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定编办)股长职务;
免去孔冉泉同志钦州市钦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会计和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定编办)副股长职务;
黄 谦同志(女)任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综合股副股长,免去其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副股长职务;
陈剑飞同志任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副股长,免去其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教科文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杨祖杰同志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债务金融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陈 文同志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会计和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定编办)副股长职务;
免去翟才宇同志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会计和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定编办)副股长职务,退休;
免去邱莉莉同志(女)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债务金融管理股副股长职务,退休。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党组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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