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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金融管理股

2025-02-24 12:06     来源: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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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法定限额内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以及政府债务考核相关工作。统计、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拟订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方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代表地方政府牵头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草拟地方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负责研究促进全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拟订发展规划。负责联系金融机构,促进政府、企业与驻区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负责统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负责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财政业务,承担金融领域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研究拟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财政政策。拟订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和绩效评价工作。

负责人:朱宗海;联系电话:3686727;邮箱:qbqjrb3686727@163.com;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政通街1号财政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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