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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财字〔2025〕9号
钦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钦北区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钦州市关于预决算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办发〔2017〕25号)、《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北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北财字〔2019〕57号)和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钦北区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一)部门预算
钦北区一级预算单位(根据保密要求可以不公开的部门除外)。
(二)所属单位预算
钦北区一级预算单位的所属单位(根据保密要求可以不公开的单位除外)。
二、公开范围
(一)部门预算
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其中,绩效目标公开的范围为本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所有本级项目。
(二)所属单位预算
经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三、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
预算公开材料包括两个电子文件,一是“XX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即文字部分,电子文档格式);二是“XX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即报表部分,电子表格格式)
1.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1)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内容,其中政府采购应包括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金额等信息。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开,并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3)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上述具体公开内容及格式可参考《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模版》(详见附件1)。
2.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公开应含3张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公开应含6张报表,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绩效目标信息情况公开含1张报表,即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详见附件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不能删除,保留空表并在表格下方加上备注。(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备注: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述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可在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查询,具体路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表系统—1.8.1部门预算公开表(注意只用表1至10,导出后需手动删除表11并按下发的模版修改报表目录及表10的表头名称、表格名称)。
(二)所属单位预算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内容可参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和报表格式,并与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内容做好衔接。
具体公开内容及格式可参考《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模版》(详见附件1)和《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2)。
四、涉密事项管理
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公开方式
(一)部门预算
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均要求在钦北区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开。同时,列入钦北区政务公开平台的部门,以及建立有独立网站的部门,应当在政务公开平台和部门网站上同步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并永久保留。公开后将公开网址报区财政局对口预算管理股,以便审核复查。
(二)所属单位预算
所属单位有网站的,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永久保留,其中当年预算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所属单位没有网站的,可通过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或与主管部门预算公开渠道保持一致。公开后将公开网址报区财政局对口预算管理股,以便审核复查。
六、公开时间
(一)部门预算
1.部门网站公开时间。
区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
2.钦北区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时间
为保证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请各部门在2025年4月30日前将需公开的部门预算资料送区财政局对口预算管理股,以便区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行集中公开。报送的资料包括:委托区财政局代为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函、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电子版和纸质件,纸质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所属单位预算
部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后20日内。
七、其他事项
(一)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开相关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和质量。
(二)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预算信息公开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财政局、主管部门和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反馈。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财政局对口预算管理股。
附件:1.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模版
2.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3.2025年度部门预算委托公开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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