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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6 08:15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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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财政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镇财政决算草案;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内预算资金活动,加强辖区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有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参与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方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钦州市钦北区大寺财政所是隶属于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下的二层机构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5人,退休人员5人。其中所长1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财政所是隶属于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下的二层机构单位,单独编制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6.67万元,同比减少98.48万元,下降37.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6.6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98.48万元,下降37.14%,主要原因是2023年获批的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6.67万元,同比减少98.48万元,下降37.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30.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同比增加31.20万元,增长31.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经费有所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4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68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当年基数调整,经费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46.40%。主要原因是当年基数调整,经费有所增加。

4.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和其他扶贫支出,同比减少131.95万元,下降92.96%。主要原因是获批的基建类项目减少,经费有所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6.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持平。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万元,项目支出16.6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24.2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在职定额办公费支出等。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项目支出、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等的支出。

3. 行政单位离退休6.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发放的养老管理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2.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6. 公务员医疗补助2.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补助支出。

7.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村级公益事业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6.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预算安排。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年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当年无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安排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2023年无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安排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82 万元,降低10.51 %。主要原因是:我们所需办公设备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2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1万元,其中:综合业务工作经费6.67万元,自评得分93.95分,自评等级为一等;死亡抚恤金22.14万元,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附件: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4〕 2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718391,联系人: 周月英)

委托单位负责人签字:李福清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财政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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