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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6 08:15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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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财政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负责本辖区财政资金管理及各项涉农补贴结算工作及代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镇财政决算草案;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属于二级预算管理单位。

2.机构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财政所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机构。

3.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数5人,参公管理3人,退休干部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钦北区大直镇财政所一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8.31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下降10.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8.3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1.6万元,下降10.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理念,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98.3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0.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84.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同比减少5.23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开支和管理费用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7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17万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同比增加0.6万元,上升了24.59%。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有所调整。

4.农林水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和其他农林水项目支出,同比减少4.97万元,下降了100%。主要原因是无农林水项目相关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类)3.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83万元,下降17.7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有所调整。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7万元,项目支出5.9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78.7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在职定额办公费支出等。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4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各项财政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3. 行政单位离退休2.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发放的养老保障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1.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6. 公务员医疗补助1.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公积金3.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大直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无支出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正常的公务接待。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含陪同人员)。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有相关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57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开支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5.94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4万元,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29分,满意度指标9.6分,预算执行率为82.06%,自评得分8.21分,总分合计96.81分,评价等级为一。确保了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行,提高财政业务管理效率,促使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附件: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20242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8885107,联系人:董飞燕

委托单位负责人签字:韦胜忠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财政所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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