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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财政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本辖区村级会计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及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等财政性补贴工作;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属于二级预算管理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由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财政所一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6.48万元,同比减少27.81万元,下降26.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76.48 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7.81万元,下降26.67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基建项目支出。
2.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3.经营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二)支出总计76.48万元,同比减少27.81万元,下降26.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60.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使用的电费、差旅费、工会费、邮电费、办公费等。同比减少9.28万元,下降13.3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6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08万元,增长54.11%,主要原因是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17万元,下降31.03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1.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支出。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2万元,项目支出5.4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54.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本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6万元,主要用于管理辖区财政各项业务工作。
3.行政单位离退休3.7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万元,为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缴交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1.15万元,为本单位职工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0.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缴费方面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2.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0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 4.5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2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同比无增减。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0 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 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 0 个批次、共计 0 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0 个批次、 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个批次、0 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工作费用的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53 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25 万元,增长38.11 %。主要原因是:账务调整,上年物业补贴未列入公用经费,本年列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0.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指导和基本原则要求,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预算项目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对2023年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支出情况如下:
1.2023年综合业务工作经费自评得分100分,评分等级:一等。相关工作已按时按量完成,达到预期目标,预算执行率100%,全年各项业务工作已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目标,预算执行率100%,确保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财政业务管理效率,促使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2021年退休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补差自评得分100分,评分等级:一等。2021年退休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补差本年度已经全部支付,达到预期目标,预算执行率100%,确保我单位2021年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得到保障。
3.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自评得分100分,评分等级:一等。本年度已经全部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并完成记实,达到预期目标,预算执行率100%,确保我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4〕 2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312301 ,联系人:郭春萍)
委托单位负责人签字:李显桥
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财政所 (公章)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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